中伦观察 | 吞噬家族财富不可不知的七个陷阱
龚乐凡律师
研究显示,华人家族企业的代际传承8年间平均财产流失率高达60%,即是说,企业股权所有人传承前5年所持有的每份价值100元的股权,在传承完成3年后平均只剩下40元。而麦肯锡发布的报告更是直截了当地指出,全球范围内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4年,其中仅有约30%的企业可以传承到第二代,不到13%到第三代,而第三代后只剩下5%的企业还能为股东继续创造价值。人们不禁疑问:如此庞大的财富是如何从这些看似管理森严的豪门家族一步步流失的?中国独特的商业环境既在过去的30年为大量的企业家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是在造就了一大批成功企业家的同时,因为各种不同的原因,其中相当比例的中国富人的成功已经成为了“过去时”,他们有的坐牢、逃亡,有的则回归草根。吴晓波在描述大量民营企业失败案例的《大败局II》中说,“对于处在竞争弱势地位的民营企业家来说,他们必须学着去警惕及防范商业思维之外的种种风险”。本文总结分析了吞噬家族财富的七个方面,并探讨相关的解决方案。
一、未能有效防范和对冲黑天鹅事件。也就是说对于外界环境的风险、尤其是小概率事件的防范和避险不力,但是这些小概率事件对于财富可能产生的却是摧毁式的重创。所谓“黑天鹅”事件,在欧洲是指代不可预测的重大的稀有事件,在意料之外,却可能颠覆一切。之所以叫“黑天鹅”,缘由于欧洲人原来都认为天鹅都是白色,黑天鹅不可能存在,这个不可动摇的信念随着第一只黑天鹅的出现而崩溃。在财富管理、政府决策、企业运营,虽然黑天鹅事件不可预测,但是如果没有防范和对冲风险的机制,就可能遭遇万劫不覆的后果。此类小概率事件不胜枚举,例如美国的9.11事件、印尼历史上多次的排华事件、美国的次贷危机,国内某地曾经遭遇大规模的“打黑”运动,或者是某些所谓“非法集资”存疑处理。这些都对于资产的安全管理提出挑战。
除了法治、政治环境导致的小概率事件,当然还有金融、商业领域的风险,例如产能过剩、宏观调控、政商人脉发生的逆转以及各种原因导致的资金链断裂,都可能催生小概率的“黑天鹅事件”。固然,这样的“小概率”风险事件,往往不可控、不可预见,但是企业家以及家族完全可以通过必要的合理的手段降低和对冲这样的风险。例如,采取必要方法将家族企业资产和家族其他资产进行必要的隔离,将资产分散配置,进行国际化的安排,而不是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
二、企业资产和家族资产混同,没有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和风险分散的做法。对于小的企业,需要的是敢闯敢拼勇于突破和创新,但是对于大的企业来说,风险控制就变得至关重要。这分为几个方面,包括整体资产规划和资产配置、流动性风险、宏观经济风险以及法律风险。而法律风险又可以细化,包括法律合规(偷漏税、行贿、非法集资、职务侵占、重大责任事故等中国企业常见违法行为)、担保和连带责任、合同及公章管理、代持行为等方面。纵观这些风险,其中把个人家庭资产与企业资产混同的风险在中国企业中尤为突出和普遍。家族财产和企业财产混同的法律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便是信息透明、两者同时遭到查封冻结,给企业和家庭同时带来巨大的现金流压力。对方也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手段逼迫企业的首脑就范,尽快订立“和解协议”或者尽快交代问题,“立功赎罪”。
殊不知,这样的资产混同方式,可以在一夜间让人倾家荡产!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可能要求家族企业的老总个人资产提供担保;家族企业可能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几家企业互相提供担保,产生企业间“连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重大风险。在税务合规方面,不少企业不直接分红,而是股东个人通过向企业“借款”的方式来达到少缴、不缴所得税的目的。甚至有企业索性让付款方把款项打给个人而不是公司,偷逃营业税、增值税以及所得税,这些都能使得企业主突遭牢狱之灾。对于合同和公章管理上,有的企业为获得蝇头小利,“外借”营业执照和公章来进行所谓的业务合作,收取“管理费”。殊不知这样的安排,如果突然“合作方”玩“消失”,企业乃至家族可能要为此支付的代价和学费是他们所“万万没想到”的。还有,因为某些原因,个人的股权交给他人(往往是亲朋好友)代持,但是即便有某种代持协议,往往各方当事人没有咨询过在这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法律专业人士,要么代持行为没有发生实际效力,要么这种“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安排没有充分考虑代持人的死亡、丧失行为能力以及离婚的风险,一旦发生上述意外,被代持的股权或者其他资产都有可能沦为他人待“继承”或分配的财产,而非常有可能导致流失。
上述这些风险因素很大程度都是和资产的“混同”有关,一个较为普遍的原因则是,企业家往往低估相关风险,同时无法抵御现有产业的高回报的诱惑,把所有的宝都压在了某一个特殊行业或者特殊项目上面,所以一旦出现问题,可能就遭致满盘皆输,回天无力。针对这样的平时并不太容易察觉的风险,一方面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来降低和化解风险,另一方面,也有必要对家庭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进行划分,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把一部分资产隔离出去,在企业和家族遭遇重大打击的时候,该部分资产不会被认为是企业的资产而被冻结、抵债。
三、由于离婚、遗产分配等欠缺规划等导致财富大幅缩水:相比不可预见、难以防范的“黑天鹅”小概率事件,离婚、意外、遗产分割等事件则很大程度上可以通过法律安排和资产筹划进行有效避险。然而,相当数量的高净值个人则觉得这样的问题比较遥远而不愿直面这样的风险。
针对意外引起的遗产纠纷,著名相声演员侯耀文2007年6月突发心肌梗塞离世,虽然据传其拥有大约8000万巨额遗产,女儿侯瓒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因没有完全明确财产继承,两姐妹无力偿付巨额房贷,且遗产被他人非法侵占和窃取,无法完成继承。2009年7月,侯瓒将侯耀华以及侯耀文的生前好友牛成志和侯耀文弟子郭晓小告上法庭,认为三位被告侵吞父亲的遗产。如果侯耀文先生能够在生前对自己的资产进行适当的规划,通过遗嘱、保险、信托等多种工具进行安排,自己的孩子不至于沦落到如此尴尬和落魄之境地。
那么是否起草一份遗嘱就可以轻松化解这个风险?许多人误以为白纸黑字清清楚楚记载的遗嘱是最可靠的财产分配方式。其实,从律师的角度来说,通过一纸遗嘱决定家族命运的方式往往蕴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首先,由于老人在不同的时间节点订立过多份遗嘱而导致遗嘱存在多个版本,这在实践中并不少见,从而产生争议甚至诉讼。在心智康健的时候订立的一份公正合理的遗嘱,很可能在老人暮年由于遭到某些亲人的胁迫或者欺骗而被新的遗嘱所取代。围绕未来谁来承继澳门赌王的百亿资产,就曾引发赌王何鸿燊的家庭内讧纷争,何老先生转让给二房、三房的股权处置就曾被指为在“胁迫”情势下作出。
其次,遗嘱的伪造和骗取在技术上并非难事,即便是经过公证,也可能被法院以各种理由推翻,在香港发生的围绕女富豪龚如心的遗嘱真伪的“世纪大案”便是一例。龚如心过世后,正当舆论对其名下百亿遗产的去向议论纷纷,谁料风水师陈振聪突然手持一份神秘遗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认定其手中的遗嘱为龚如心生前最终的遗愿并将其家族资产转让于陈正聪。双方进行了数年的法律鏖战,幸而法院不相信陈振聪所提供的证据证言,才判令华懋千亿资产物归原主;而最终对陈振聪伪造遗嘱罪的审判,也是以6:2的陪审团投票结果的最低标准认定(即如果再多一位陪审员认为陈振聪没有伪造遗嘱则其将获无罪释放),龚家人虽胜但胜得好险!
第三,不少富豪,即便受过良好的教育,自认为遗嘱只要清楚书写,把财产处置的意图表达清楚即可,殊不知没有专业的帮助,将会对未来遗嘱的效力和执行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例如不少遗嘱没有罗列财产清单,只是说明财产的分配比例,这就导致部分资产可能在正式进入遗产分配程序之前就被身边的熟悉资产状况的亲人侵吞。有的遗嘱处置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会导致部分无效。有的则是没有满足遗嘱的形式、程序要件,则可能被认定为完全无效。如果财产涉及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份额、境外资产,遗嘱处置和转移则更为复杂,并涉及不同国家法律而需要不同国家的律师一同参与筹划。有的国家或地区存在遗产税,如果遗嘱订立不当,就会不小心把自己的资产纳入到有的国家或地区的遗产税的范围内,资产可能要损失过半才能完成过户。遗嘱内容若非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经过深思熟虑和精心规划,往往可能模糊而充满异议,有时甚至连内容也荒谬不堪。再如龚如心案中,法院又认定代表龚如心家族的华懋基金只是遗产的信托人而非受益人,等同剥夺了基金对遗产受益权的继承,龚家被迫再度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请求改判。原来,龚如心竟然在其遗嘱中约定将基金交托由“联合国秘书长、中国总理和香港特区政府首长组成的管理机构来监管”,令世人大跌眼镜——关乎千亿资产的遗嘱也能如此订立,谁又能保证自己的遗嘱是清醒而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呢?
和“家事”有关的财富缩水的“快速通道”,除了遗嘱继承方面安排不当之外,同样常见的则是婚姻纠纷所引发的财产纷争。恩爱夫妻一朝劳燕分飞,带走的不只有感情,还可能是家族巨额的财富。新闻大亨默多克为结束他与第二任妻子安娜长达32年的婚姻,展开了一场漫长而痛苦的法律战。根据美国当地法律,30年以上婚姻中的一方在离婚中拥有对半分割家产的权利,但就这样“白白”将家族一半江山拱手让与他人对于默多克来说是不可接受的。最终,在同意支付高达17亿美元的分手费并对遗产分割做出保证后,默多克终于换取了前妻放弃对半分家产的要求,虽然损失巨大却也勉强保住了自己家族财产的传承。于是,当默多克再度与邓文迪走入婚姻殿堂时,他汲取了上次失败婚姻的教训,一方面通过拟定婚前协议对婚姻的方方面面做出了详尽的安排;另一方面,默多克也利用了设立信托的方式成功地隔离了家族和他的媒体帝国,并详尽约定了家族基金所持有股份的投票权和收益权继承规则。当默多克第三段婚姻也走向了破裂,精明老道的邓文迪尽管使出了浑身解数,最终也只能接受仅2000万美元的分手费,并且她所生的两个子女在未来也得不到一丁点家族公司的投票权。
四、交接班不力和家族治理不善。根据《2014年胡润全球富豪榜》,十亿美元(约合人民币60亿元)以上级别的华人富豪共有457位,平均年龄为59岁。在未来5到10年内,全国约有300多万家民营企业将面临企业传承问题。而企业传承面临的困难根源之一,就是在于家族企业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力无法得以有效传承。
根据公开的报道,2014年5月8日,深交所上市企业海翔药业发布公告,公司大股东、同时也是创始人罗邦鹏的儿子罗煜竑以3.8亿元的总价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18.31%的股份,标志着罗氏家族正式退出了这家罗邦鹏苦心经营四十年的家族企业;而坊间流传的消息纷纷指出,此时罗煜竑已经因为嗜赌而让家族背负上高达5亿的赌债,不得已卖公司还债;同时,自少帅罗煜竑继位以来,公司内部和投资业界也批评他缺乏足够的战略眼光、执行力和管理能力来领导企业。种种内忧外患之下,公司易主几乎难以避免。
然而这样二代接班失败的故事并非个例,麦肯锡冰冷的数据之下揭露的是一个残酷事实:相当数量的家族企业缺乏接班人培养体系的长期科学规划,更没有欧美财富家族长期的通过家族宪法、家族治理来精心培育后代的安排。在中国,不少一代创业者将大量精力放在打拼一片天地上,而对子女的关注相对较少,常常只是花重金将孩子送往国外最好的学校让老师来教育。然而,如此简单模式化培养出来的接班人可能自小就分割了与家族企业的联系的纽带,成年后并不一定适合承担领导家族企业的重任,而且并不以家族企业引以为豪。笔者所了解和接触的浙商企业中,就存在较为普遍的二代不愿意接班而只想从事投资、影视等“高大上”而且“炫”的业务的现象。而一旦面对子女不适应企业的情况,子承父业的思想又根深蒂固,“不行也要上”最终导致的是企业和家族财富双双损失。
针对处理接班人的难题完全可以单独撰写一个章节甚至是一部书作,若简言盖之,应该从几个方面来看。首先,创一代必须有一个客观的判断,一方面,就是家族企业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力是否能够得以有效传承?如果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又严重仰赖创一代的“特殊资产”,包括政商人脉关系、对于行业的长期和深入的了解、管理能力等,那么创一代就必须客观判断,这样的“特殊资产”能否有效得以传承?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尤其是制造业,确实存在产能过剩,技术陈旧,竞争激烈等诸多问题,因此企业的利润率相对较低。企业家就必须有一个客观的商业和战略判断,企业能否在传承给创二代之前实现企业转型?如果在传承之后进行转型,虽然未尝不可,但是失败的风险可能很高。如果上述问题都没有好的答案,企业走下坡路的可能性比较大,二代传承意愿较低,传承后企业价值大幅缩水的可能性加大,那么创一代确实应当充分重视这个风险,考虑将企业价值在高点的时候进行套现,方法包括并购模式的出售或转让,IPO之后的退出,管理层收购等。在完成套现之后,再对现金资产进行财富管理和传承的安排。(这里要附带说一句的是,在实现套现之前,应该进行法律和税务筹划的安排,尽可能实现合理省税。)
如果企业家经过研究和判断,企业必须交棒给下一代,那么企业家将面临一个更为艰巨的、长期的任务,借鉴欧美财富家族的做法,包括进行完善的接班人培养,聘请专人制定详尽科学的接班人的培养计划,从小培养子女的企业家精神和技能;聘请专业律师和财务规划是对企业和家族资产进行规划,提升家族企业和家族的治理水平,进行有效的交棒过渡安排等,这包括制定家族宪法、对家族资产进行全球税务筹划安排、对于作为未来继承人的资产管理和受益的权利进行分配、通过设立信托等手段隔离家族财富和企业资产、将家族成员定为家族信托的受益人,与此同时与企业就家族成员进入管理层和获取投票权的规则达成一致,给予有能力的家族成员晋升接班的机会,亦设计模式防止败家型的后代对企业以及家族其他资产造成的破坏。
五、家族企业股权设计、规划治理不善。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的设计和筹划必须考虑到家族企业和财富的今天和明天。一方面,企业如果缺乏有效的治理结构,例如中国不少家族企业任人唯亲的现象,自然会给企业未来的发展带来很多瓶颈和局限,另一方面,当企业或者家族的掌门人健在的时候,大家相安无事,然后一旦掌门人无力掌控局面或者撒手人寰,争权夺利的豪门内斗就会出现,甚至会到达失控的地步,会对财富以及企业造成巨大的创伤。
含混不清的家族利益分配、错综复杂的族内关系、感情淡薄下的勾心斗角,往往成为不少富有家族的挥之不去的阴影和宿命。香港某著名地产集团的郭氏三兄弟在接班父辈后曾一度带领企业再创辉煌,超越众多竞争对手成为了香港业绩最好的地产企业。然而好景不长,大权在握的母亲联手两位幼子将长子郭炳湘赶下了主席之位。心有不甘的郭炳湘旋即破釜沉舟,向香港廉政公署举报了郭家贿赂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一事,并愿意作为污点证人欲将两位弟弟送入监狱,一时间香港社会舆论哗然。该案自2014年5月8日开审,经过长达131天的聆讯,2014年12月19日陪审团作出裁决,许仕仁8项控罪中5项罪名成立,郭氏兄弟郭炳江1项罪名成立,而郭炳联则全部控罪不成立,当庭释放。据悉,为获得香港和英国“顶级大律师”的代理辩护,郭氏兄弟所花的律师费已高达8亿港元,连同许仕仁、前港交所高级副总裁等被告方,动用近百名律师,共花律师费接近天价的10亿港元,创下司法史上最高的刑事审讯案件的金额。
这样的兄弟阋墙、亲人反目的例子虽然极端,却并不罕见,不少成功的创业者往往专注于管理企业,而没有意识到家族也需要一套相似的治理体系。虽然郭氏家族在父辈安排传承的时候,也采用了西方流行的家族信托,但是设计筹划的架构和方案却存在瑕疵,没有对信托方案进行充分的“订制”安排,为财富和企业管理的“明天”留下了隐患。对此,笔者会在未来再单独撰文探讨。
另外,在西方,家族宪章往往是确定家族内部治理的核心框架,家庭的争端和财产权利分配都依赖于这个框架所建立的规则和体系。但家族宪章这一理念在华人社会至今仍不甚流行,究其原因不少人认为一家人之间的亲情何必用冷冰冰的条款束缚。殊不知其实中国自古即有“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之说,而家规家训也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中家族治理和子女教育至关重要的基础。随着中国经济腾飞中千百家族企业的迅速崛起,如何在家规家训这一传统智慧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家族宪章”的优点并结合当代中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发展家族治理体系,成为了摆在这些家族企业面前新的难题和挑战。
六、对于投资管理欠缺科学规划,用人失察而导致资产缩水。无论是外聘理财顾问还是安排信托设立,都离不开专业的顾问人士,但是寻找到合适的外聘顾问,并且能够有独立的判断,充分利用好外聘顾问的脑力资源,并且防范顾问的利益冲突,这对于喜欢做“甩手掌柜”的高净值个人来说具有一定的挑战。
举例来说,前几年由于被称为美国历史上的最大欺诈案的华尔街的麦道夫(Maddoff)事件导致许多富人资产深陷其中,而相当数量的高净值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资产配置中有麦道夫的产品,因为麦道夫把产品销售给银行,再由银行推荐给高净值客户加以购买和配置,银行赚取佣金和手续费。对于银行从资产管理方那里获取产品佣金而向自己的客户推销这些产品似乎是金融圈普遍的潜规则,那么受害人是谁呢?客户基于对银行的信任,把资产和投资的打理都交给私人银行顾问,而私人银行顾问则可能从产品方那里获取佣金,把高风险的产品推给客户。例如,有的高净值客户,找了三家国际银行帮其打理资产,本来以为自己不可能会受到麦道夫事件的影响,即便有,这也是资产配置中的小部分。然而,令人扼腕惊诧的是,三家银行都为这位高净值客户配置了麦道夫产品,总和就高达其总资产的20%多。资产缩水接近三成不是一个小的损失,然而对于这样的损失,银行是不可能承担责任的。
这个案例就给每一个人一个重要的警示,就是如何不被所谓的大型国际银行的光环所迷惑,如何选用合适的财务顾问、私人银行,如何规避利益冲突、防止成为金融潜规则的牺牲品,降低资产大幅缩水的风险。对此,高净值个人应该聘用真正属于自己的顾问,包括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保证其获得中立的、客观的信息,而不是经过过滤的、被某种利益机制歪曲了的信息。只有通过属于自己的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排除利益冲突,独立客观地帮助客户审核产品、判断和评估风险,这样才能对于理财师和理财产品形成监督和风控。欧美比较流行的“家族办公室”起到的也是这样的作用,家族办公室仅仅从客户(家族)那里收取服务报酬,而不得从第三方包括资产管理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报酬、回扣、佣金。当然,中国现在亦出现了鱼龙混杂的也号称“家族办公室”的服务机构。建议高净值客户都问问这些“家族办公室”,你们是否从第三方机构收取佣金?如果保证不收取,是否应该写在服务合同里面?
七、没有充分认识税务风险并进行科学的税务筹划。税务风险对于中国民营企业来说并不陌生,但是这并不等于高净值个人对于合理、科学并且合法的避税与逃税的区别能够清楚地鉴别和认识。不少富豪对于税务安排完全没有整体规划,而且采取能逃则逃的侥幸心理。对于资产配置的国际化,所涉及的各类税负,欠缺整体概念,与此同时,中国的遗产税也和中国的高净值个人越来越近。坊间预计中国将可能会在未来的3-5年开始推出遗产税。
例如在境外购房,很可能在发生继承的时候,继承人先要缴纳接近50%资产价值的遗产税方能实现资产的过户,这往往是中国的富豪在一掷千金的时候“万万没想到”的。在许多国家都存在的遗产税可以直接让财富缩水50%或以上。虽然中国的遗产税仍在论证阶段,但是如果一位中国个人在美国、日本、台湾等地购房,身故之后就该等房产就会产生遗产税(除非进行了必要筹划)。如果这位中国公民经常居住在美国,身故后根据美国当地的州法律被认定为该州的居民,那么其个人遗产也将可能被要求缴纳该州的遗产税。
如果要设立境外的信托,那么就不得不将境内的资产(例如公司股权、房地产)转移到海外的类“红筹”架构中,这就必然带来转股产生的巨大税负,如果没有专业人士帮助设计合法的方案并进行高效的税务筹划,就会导致信托架构无法搭建而被搁浅。
台湾曾经发生过两则关于遗产税的真实案例。2012年的时候,台湾彰化县的一位高净值人士离世后留下了130多亿元的遗产,按照台湾关于遗产税的规定,这笔巨额遗产应缴纳十几亿元的遗产税,而该高净值人士所在的彰化县大村乡则可以获得该笔税款的80%。这笔总额超过十亿元的税款分成让这个贫困乡在未来五年内都不再担忧无钱可花的长期难题。而在台湾北部的新北市,一名黄姓的当地人在过世后留下了大量的土地遗产,然而其继承人却没有按照规定申报及缴纳遗产税。台税务当局在七年后发现了这一事实,并就这些遗产核定总价值为2.4亿元。可怜的黄家继承人在补缴遗产税、缴纳罚金、滞纳金以及利息之外,还需缴纳增值税的巨额税款,最后继承的财产竟然只有区区的61元!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对于家族传承的税务筹划,并非仅仅通过找税务、财务顾问所能够一揽子解决,更要找到一个精通高超资本运营手段以及税务筹划的法律顾问,形成一个法律、税务、财务和保险的专家团队,通过运作家族企业、家族基金会、海外信托投资、境外公司以及高端保险产品,方能将各种资产高效、安全、无税地传承给继承者。
市场风云变幻风险重重,激烈的竞争中稍有丝毫的懈怠便可能落人千里,财富和企业的命运往往要受到种种不能掌控的因素所左右。正因如此,家族生意的每一步投资和转型都可能蕴藏着巨大的风险,并牵连着整个家族的命运。麦肯锡所提供的数据或许是可靠的,世上没有企业能够长久地成功,因此无论此刻多么富裕,家族也应当做好一切准备以应对投资失误带来的毁灭性打击。世事无常,我们时常听闻某公司一夜间倒闭老板远走他乡以躲避追债的新闻。然而相较之携妻带子躲到天涯海角的苦楚,通过一些更加合法而又隐秘的方法来保全自己的资产、管理好自己的财富才是真正的上策,其中的奥秘包括资产隔离、税务筹划、国际化的资产配置、完善家族治理等。
本文已发表于《财务管理》专栏